
目前,學術界對財政收入公平的探討已經(jīng)很深入,但對財政支出公平以及財政預算公平的探討卻很少。由于財政支出、財政預算與財政收入有特殊的關系,因而財政支出公平、財政預算公平與財政收入公平也是密切相關的。要想深入理解財政公平、了解財政公平的規(guī)范范圍、財政公平對社會公平的實踐作用,必須在考慮財政收入公平的同時考慮財政預算公平和財政支出公平,從全面、整體的角度去考量財政公平。同時,學術界對收入分配公平的探討也比較深入,但這只是對流量公平的探討,缺乏對存量也即財富公平的分析。目前社會公平的關注點不僅聚焦在流量公平上,也開始逐步聚焦在存量公平上了,這也促使我們必須同時關注流量公平和存量公平。對于流量和存量,可以用利益這一概念對其進行涵蓋。那么,相應的,流量公平和存量公平也就可以用利益公平來表示。當前對財政收入公平與收入分配公平之間關系的探討已經(jīng)很深入,但沒有從更廣泛的意義上來探討財政公平與收入分配的關系,也沒有很深入地探討財政公平與財富公平的關系,即財政公平與利益公平的關系。由于財政公平不僅涉及到收入分配的公平,也涉及到財富公平,因而加強財政公平與利益公平關系的探討尤為緊迫和重要。
一、財政公平的內涵
財政支出公平是指財政在支出的過程中所體現(xiàn)的一種合理性和應得性,主要包括財政支出結構的公平,財政支出受益對象的公平,政府采購對象的公平,上下級政府間財政轉移支付的公平,政府與財政支出部門之間的公平。財政支出結構公平是指把維持性支出、經(jīng)濟性支出、社會性支出和政府采購這四種支出的規(guī)模和范圍限定在一個合理的界限。財政支出受益對象的公平是指身處社會上的每一個公民都能夠得到合理的最低限度的生活保障,能夠使人們有尊嚴地生活。財政采購對象的公平是指政府機關在采購過程中要提高透明度,采取采購信息的公開化,使每一個政府采購供應商能夠公平地競爭。如果說財政支出結構公平、財政支出受益對象的公平和財政采購對象的公平涉及到的是財政內部主體與財政外部客體之間的關系,那么上下級政府之間的財政轉移支付公平和政府與財政支出部門之間的公平涉及到的則是財政主體內部之間的權利和利益的公平合理劃分及在財政主體內部之間實現(xiàn)事權和財權的匹配統(tǒng)一。
當前往往把財政預算表述為某一年度的財政收支計劃。實際上財政預算涉及各個預算參與者進行博弈,這就涉及到博弈規(guī)則和博弈結果的公平。由于財政預算涉及到的是利益分配的計劃,對以后財政收入和財政支出的公平有很大的影響,從而各方參與者都在尋求利益的最大化。為了調整各方參與者之間的這種紛爭,必須確定一種公平的規(guī)則,保證各方參與者的聲音能夠被合理地表達、各方的利益能夠得到有效地協(xié)商、各方的合理利益能夠得到實現(xiàn)。
財政收入公平主要是稅收公平,當然也包括了國債收入中的公平問題等:為了表述方便,假定稅收是政府收入的唯來源,那么財政收入公平也就主要是稅收的公平。稅收的公平主要包括稅收的立法公平、稅收的執(zhí)法公平和稅收的司法公平。稅收的立法公平要考慮稅負的合理化,即所謂的稅制公平。當然也包括稅收立法過程中立法主體和立法客體之間的有效溝通和立法規(guī)則的有效性。稅收的執(zhí)法公平主要是指征收過程中的公平,稅收司法公平主要是指司法機關對稅務案件的公平處理。稅收執(zhí)法公平和司法公平可以統(tǒng)稱為稅收管理公平。
二、建立比較完善的財政公平體系促進利益的公平分配
在總體范圍上擴展了財政公平的內涵以后,必須把財政公平應用于對社會公平的促進上。由于財政主要涉及的是利益的問題,那么財政公平的問題也就轉化為如何促進利益的公平分配以實現(xiàn)社會公平。
(一)建立公平的財政支出體制,促進利益的公平分配
1.建立公平的財政支付轉移體制,促進上下級政府之間以及同級政府之間財政轉移支付的公平。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中央政府往往占有很大的財政收入,但卻履行很少的事權。而地方政府正好相反,他們往往事權較大,而財政收入較少,這就造成了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財政收入分配的不均,為了調節(jié)這種不均衡,必須加強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同時,各地方經(jīng)濟發(fā)展水平不同,稅收收入也不同,造成各地方政府之間的財政收入不均,這也同樣需要中央政府加大對貧困落后地區(qū)政府的財政轉移支付。為此要逐步建立以因素法為基礎的一般補償機制,通過綜合考慮地理、人口、資源、經(jīng)濟等因素,科學界定中央對地方的一般補償,使政府間的稅收收入分配趨于公平、臺理。
2.建立公平的財政支出結構,使公民和企業(yè)享有公平的權利和利益分享。目前,我國的財政支出可以分為國防支出、行政管理支出、經(jīng)濟性支出、社會性支出和政府采購。由于財政收入的定量性,加大方面的支出必然會減少另一方面的支出,這就要求必須建立公平的財政支出結構,使財政支出的效果實現(xiàn)最大化和最大的公平性。這種公平的財政結構要求能夠保障人民和國家的基本安全,能夠基本維持政府行政管理機構的正常運轉,能夠提升經(jīng)濟的發(fā)展速度,促進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社會性支出主要涉及到的是社會保障支出和公共教育支出,這兩方面的支出對于公民的合法權利和利益都有很好的保障作用,能夠減少收入差距,實現(xiàn)人們之間的公平。政府采購對象主要是企業(yè),政府采購過程中必須保證各個被采購企業(yè)擁有平等的地位和權利,實現(xiàn)企業(yè)主體之間的公平,從而保障他們的利益。
(二)建立公平的財政預算體系促進利益的公平分配
財政預算涉及到眾多的參與主體,他們之間經(jīng)常有相互沖突的動機和目標。在正常的情況下,立法機構、政府、利益集團以及個人均會在預算中進行博弈,這樣的一個關系中必須保證各方參與者之間的公平地位、公平的利益表達、公平的規(guī)則。這就必須加強財政預算的法制化進程,使財政預算的法律性加強,形成一定的強制性和公平性。財政預算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內容,要保證財政預算的公平,必須要加強財政預算信息的公開性和透明性,使參與的主體能夠平等享有信息。在財政預算中,政府部門是最主要的機構,由于政府部門本身需要利益,而自己又掌握著財政支出預算權,因而政府部門往往會首先通過財政預算為自己的尋租提供最初的依據(jù)。這就需要立法機關也即財政預算的審批、監(jiān)督
和控制機關通過法律程序最大化地減少政府的尋租機會。
在財政預算中,還有兩個重要的參與者,即社會公眾和利益集團。社會公眾在財政預算中處于弱勢地位,往往發(fā)不出自己的聲音。在我國由于立法機關是人民代表機關,在一定程度上能夠改變社會公眾在財政預算中的弱勢地位,其中最重要的還是要加強人大代表和社會公眾之間的聯(lián)系。而利益集團會通過自己的優(yōu)勢地位,形成對財政預算的不公平的影響。在我國目前的形勢下,利益集團還比較少,但已逐漸成型,這就需要政府的合理引導,使其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實現(xiàn)自己的利益。
(三)實現(xiàn)財政收八的公平,促進利益的公平分配
1.建立公平的稅收立法機制。建立公平的稅收立法機制主要涉及到以下三個方面:首先是稅收立法權劃分的公平原則。一般而言,現(xiàn)代的國家制度下是立法機關實行立法權,行政機關履行執(zhí)法權,司法機關實行司法權。但隨著經(jīng)濟社會生活領域的不斷擴大,行政管理機構開始逐步享有一定的立法權。這也就涉及到了如何正確劃分立法權,如何劃分稅收立法權。由于最高權力機關擁有立法權,行政機關只是在立法機關的授權下才能行使立法權,因此對于立法權首要的是保證最高權力機關立法的首位權,堅持稅收法定主義原則。由于各地方的經(jīng)濟發(fā)展水平、地理環(huán)境、人文教育等的不同,地方也應該享有一定的地方稅收立法權,這樣就能夠保證地方的積極性,促進中央立法機構與地方的公平關系。
2.確保稅制公平,促進稅管公平。稅制是促進收入分配公平的重要手段,稅制的公平主要體現(xiàn)在兩個原則上:一是稅收的受益原則,這要求納稅人應根據(jù)其從公共服務中得到的利益納稅。二是稅收的能力原則,即要求納稅人按照他們的支付能力納稅,他們的納稅數(shù)量要與他們的支付能力成正比。稅管公平主要涉及到的是稅收執(zhí)法的公平,作為稅收的執(zhí)行主體,稅收管理部門要嚴格執(zhí)法,對納稅人實行公平、平等的待遇,減少稅收執(zhí)法過程中的尋租行為。
綜上,財政的公平涉及到方方面面,財政的公平也對利益的分配產(chǎn)生重大影響。在現(xiàn)實中,必須把財政支出、財政預算、財政收入納入到統(tǒng)一的視野中,以公平為導向,以利益的合理分配為目標,從而通過財政的公平促進利益分配的公平,更進~步促進社會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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